重点监测医保药品清单在业内流传,随着全国医保统一信息平台上线、大数据与智能监管的实际应用,通过形成目录对特定药品进行精细化管控开始常态化。
01
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开展高风险药品“重点监测”
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宣布,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开展倒卖医保回流药问题全面治理,开展违规超量开药问题专项核查。
百日行动将重点关注被纳入《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清单》的药品。
注: 最终以官方信息为准
事实上,无论是“重点监测”还是“重点监控”,从推动临床合理用药到开展药品价格治理、打击欺诈骗保,清单式药品管理逐步遍地开花。
02
地方重点监控 瞄准采购金额高、用量增长快药品
2025年以来,上海累计将18个药品纳入重点监控名单。
在公布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监管品种名单的同时,上海还同步公布原在库超“黄线”品种、新申请超“黄线”品种以及未通过公允性品种各10个。
据赛柏蓝统计,2024年,上海共公布10次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监管品种名单,19个药被纳入重点监控品种名单,累计点名药品100次。
上海的“重点监控名单”可以追溯到2018年,上海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机制,采用“信息推送、绿线参考、黄线提醒、红线拦截”的询价议价模式。其中,重点监控品种主要针对采购金额高、价格异常或用量增长过快的药品,通过动态监控抑制不合理涨价和过度使用。
上海之外,江苏在挂网药品价格治理上也采用价格预警模式,并对高价药品采取约谈、暂停挂网等措施;海南、安徽等省份采用价格预警,通过分级标识、动态调整、处罚等方式,推动药价回归合理区间。
2025年上半年,国家医保局常态化开展医药价格风险处置。截至9月30日,河南等17省均已发布本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3倍红色预警、1.8倍黄色预警同步大面积落地。
此外,福建也发布过多批“重点监控”名单。
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的《医保重点监控药品和重点关注药品清单》以月均发货金额、销售额增幅等为依据,从2020年起按年度更新,2025年2月已更新至第六批。据赛柏蓝此前梳理,福建省基本每半年会调整一次医保重点监控药品和重点关注药品。
从福建的纳入标准来看,控费是重要诉求。
2019年4月3日,福建省发布《关于加强医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将符合以下6类情形的药品纳入重点监控评估范围。
福建规定,凡是被纳入重点监控清单的药品,会在药械联合采购平台上标注“黄色”标识;存在采购使用异常情形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需要作出情况说明,还可能面临约谈、整改。
对使用占比较高的医疗机构进行使用异常预警通报。
03
重点监控从辅助用药到全面治理
从上海、福建的重点监控可以看到,医保系统的重点监控核心逻辑是关注医保基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比如,2023年4月,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五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人血白蛋白、安宫牛黄丸、通心络片(胶囊)、贝伐珠单抗等120个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都作为重点对象被纳入监管。
而国家卫健委的监控出发点是“临床合理用药”,主要针对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药品。
2019年,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20个药被纳入,包括神经节苷脂、脑苷肌肽、奥拉西坦、磷酸肌酸钠等(名单附文末)。
第一批重点监控药品随后被调出2019年版国家医保目录。
2023年,国家卫健委印发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30个药被纳入,涉及奥美拉唑、人血白蛋白、头孢哌酮舒巴坦等(名单附文末)。
相较于第一批重点监控目录多数为临床辅助用药,第二批更多为临床疗效确切且用量较大的药品,且第二批重点监控目录中的全部药物均参加过集采。
国家卫健委表示,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并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上述目录的基础上,形成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公布。
针对重点监控药品,医院层面往往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同时实行动态监测;科室层面注重合理使用,药品的临床应用与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等相符。
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调整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
有观点指出,重点监控已从早期单一针对“辅助用药”或个别不合理药品的监管,演变为一个立体化的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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